第171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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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債
高老大剛出來混的時候人稱“高老莊”,腦子笨的像個豬,好色,還愛裝個逼,經常到煙花柳巷那種地方亂逛去,不過因為打架夠狠在道上很快闖出了名堂來,當時在縣城這邊還算有點名聲,張洋凡和文暢就是那個時候跟他混到一起的。
可高老大不滿足於現狀,很快就和外地過來的一批做擄人買賣的混混攙和在了一起,因為感覺他們來錢快,出手夠豪,就也打算嘗試著用這種方法賺錢,開始跟那批混混學起了這裏邊的勾當來。
後來高老大跟著那票人去外地做了幾次,見了油水膽子更肥了,回來就拉攏自己倆小弟張洋凡和文暢跟他一塊發財,可當時他倆剛出道哪兒有那麽大的膽子,又不敢直接回絕,就答應做高老大的下線,他跟那批人到外地負責擄人,他倆在本地幫忙負責一些“銷貨”的工作。
做了幾次之後,漸漸的文暢和張洋凡都發現,那幾個混混其實背後藏著一個完善的犯罪體系,背景也很大,大致流程就是多去一些偏遠的地方“上貨”,說白了就是開著個破車到處轉悠巡回作案,看到合適的貨色之後先盯幾天,做好萬全準備之後只要一有機會就把人裝上車用藥弄暈,等這個人再醒過來的時候,少說也已經被弄出了四五百裏,而且全程嘟著嘴蒙著眼睛,想認路幾乎是不可能的。
而“上貨”的這些人不會直接把人帶到他們準備“銷售貨物”的城市去,而是還在沿途的其他窩點把人先放下,折磨一段時間,這樣一來即便中途出了什麽差錯被警方端了其中的一個窩,因為幾個作用不同的窩點分散得夠遠,也不會被順著線直接一窩端。
文暢說,王清差不多是高老大跟那群混混上的第六個“貨”,那時候高老大對這行當裏的門路已經很熟悉了,甚至跟自己的兄弟提到過可以起火單做,這樣賺的可能會更多。
不過這行的上下分級制度其實是很嚴謹的,擁有一套神秘而獨立的地下體系,如果高老大離開了那些混混,就失去了整套體系提供的便利;而那批最初跟高老大套近乎、拉攏他入行的混混其實也是有目的的,因為當時高老大在本地已經漸有起色,腦子又笨,而且對煙花柳巷這些地方都很熟悉,所以那些人打算借高老大在當地的門路人脈開一條新的銷路出來,因此雙方一直屬於互相利用的關系,分開的話高老大斷了財路,那群混混也斷了在本地的銷路,所以根本無法分開,那些人也不可能會同意放走高老大,只會把他越拉越深。
文暢和張洋凡是聰明人,早就看透了這一點,所以一直不敢涉足太深,怕到時候東窗事發脫不了身,但高老大不會想這麽多,他只想賺錢,這種既賺得多又能免費玩兒新鮮女人的好事兒他怎麽可能錯過呢?
王清被擄走送到中途的窩點之後,那批混混向往常一樣讓高老大第一個下手破了她,這其實也是讓高老大越陷越深的一種途徑,畢竟第一個動手的自然會被女人視作最仇恨的對象,真出了事責任也最大,高老大可不會想這麽多,就直接連打帶罵的把王清給糟蹋了,剩下的混混隨後才動手,那之後的幾天王清更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精神逐漸崩潰,隨後又被那些混混們倒手了幾次,最終拉到了本地來,“賣”進了火車站附近的一家小店裏接客。
其實說是賣,但實際上卻是送,那些負責收人的店、以及中間倒手的幾批人說白了其實也都是這一完善體系中的一部分,目前開店的人是傀儡,幕後操縱這些店的人其實都是這些混混的自己人,不過雖說是自己人,但送女人過去的時候他們還是會像平常買賣一樣做出一個交易的形式來,這也是為防萬一而做的妥善準備。
畢竟這些人都是把腦袋別在褲腰帶裏幹活,萬一有一天被住了的話,警方肯定會順藤摸瓜想把這整個體系一窩端,如果整個體系被端了,所有的同夥都會被當做同案犯難逃一死。
而中途的幾次“交易程序”就有效的避免了這種事情的發生,他們明面上互相只是交易關系,實際上卻藕斷絲連是一個完整的體系中的不同部分,像是一條蚯蚓,無論哪個地方斷了,其他的部位都能照樣活動照常。
打比方說,就同等於一個小偷偷了東西之後把東西交給了同夥,同夥又拿出去自己銷贓,被抓了之後這些人自然都按同罪判處,因為他們都是小偷;而一個小偷偷了東西之後賣給了另一個人,另一個人又轉手買進一家店裏,店裏再賣,就算被抓了,那後面這些人算是什麽?同夥?不,充其量只能定你個幫忙銷贓或是購買贓物的罪名,就算是進去,只要稍微再找找關系托托人,沒幾年也就能出來繼續幹了,一路上的層層“煙霧彈”更會擾亂警方的視線,再想繼續深挖就難了。
而“貨物”一旦被送進店裏穩定下來之後,最初擄人、糟蹋人的那批人其實就不會再自己露面了,未免被報覆或被記住模樣,可高老大偏偏是個例外,因為這小子傻,說白了只是那群混混找的替罪羊而已,表面上對他畢恭畢敬的,實際裏只是一直把他當成個擋箭牌來使喚。
王清被送進店裏之後,他竟然又過去睡了王清幾次,最初王清痛恨他,掙紮,甚至試過幾次逃跑,甚至試圖用偷偷藏好的湯匙殺他,可越是這樣就越是讓高老大的征服欲倍增,最終換來高老大一次次的爆打折磨之後,逐漸的,王清喪失了對生的渴望和對逃走的信心,從痛苦變得麻木不仁,漸漸淪為了高老大的洩yu工具。
王清的轉變讓高老大心情大好,因此後來變得對王清格外的照顧,一有時間就帶著自己剛剛馴服的這條“狗”去買衣服、吃東西,最初大概是出於炫耀吧,但後來有一次兩人一起出去時,卻因為高老大平時的囂張跋扈引來了仇家的偷襲,高老大一個人受傷苦戰,王清趁機掏走他的錢包跑了。
高老大以為這次再把王清找回來就難了,然而好不容易解決了仇家,一個人奄奄一息地坐在小巷子裏抽煙時,王清的身影卻又再度出現,手裏拿著他的錢包,以及剛買回來的急救藥品和紗布。
高老大震驚了,而王清只是低著頭小心翼翼地幫他包紮傷口,事後高老大問她為什麽當時沒跑,那麽恨自己反而還救了自己?
王清只說了一句話:“我人生地不熟的真跑得掉嗎?你要是死了,他們只會打我打的更狠,我不想老挨打了。”
王清說出這句話時,高老大直接把她一把摟了住,也說了一句話:“王清,以後你是我的人,誰他媽再敢打你一下,我廢了他兩條腿……”
從那之後,王清一下就走進了高老大的心裏,高老大往那家店跑得更勤了,甚至因為幾次去時撞見王清在接客,氣得他直接把客人拽出來就打,因此惹了不少事,也逐漸和那家店背地裏的老板鬧僵了關系。
高老大甚至去和那些混混求情問能不能給王清贖身,都被混混們回絕了,理由是王清認識他們,給她太多的自由對整個團夥沒好處。
幾次談判失敗之後,脾氣暴躁的高老大最終做了一個沖動的決定,叫了批兄弟直接過去把那家店給砸了,告訴王清:“趕緊跑,回家,以後好好過日子再也別回來了……”
文暢說,當時他也是高老大帶去砸店的其中一個兄弟,那回是他第一次看見高老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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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大剛出來混的時候人稱“高老莊”,腦子笨的像個豬,好色,還愛裝個逼,經常到煙花柳巷那種地方亂逛去,不過因為打架夠狠在道上很快闖出了名堂來,當時在縣城這邊還算有點名聲,張洋凡和文暢就是那個時候跟他混到一起的。
可高老大不滿足於現狀,很快就和外地過來的一批做擄人買賣的混混攙和在了一起,因為感覺他們來錢快,出手夠豪,就也打算嘗試著用這種方法賺錢,開始跟那批混混學起了這裏邊的勾當來。
後來高老大跟著那票人去外地做了幾次,見了油水膽子更肥了,回來就拉攏自己倆小弟張洋凡和文暢跟他一塊發財,可當時他倆剛出道哪兒有那麽大的膽子,又不敢直接回絕,就答應做高老大的下線,他跟那批人到外地負責擄人,他倆在本地幫忙負責一些“銷貨”的工作。
做了幾次之後,漸漸的文暢和張洋凡都發現,那幾個混混其實背後藏著一個完善的犯罪體系,背景也很大,大致流程就是多去一些偏遠的地方“上貨”,說白了就是開著個破車到處轉悠巡回作案,看到合適的貨色之後先盯幾天,做好萬全準備之後只要一有機會就把人裝上車用藥弄暈,等這個人再醒過來的時候,少說也已經被弄出了四五百裏,而且全程嘟著嘴蒙著眼睛,想認路幾乎是不可能的。
而“上貨”的這些人不會直接把人帶到他們準備“銷售貨物”的城市去,而是還在沿途的其他窩點把人先放下,折磨一段時間,這樣一來即便中途出了什麽差錯被警方端了其中的一個窩,因為幾個作用不同的窩點分散得夠遠,也不會被順著線直接一窩端。
文暢說,王清差不多是高老大跟那群混混上的第六個“貨”,那時候高老大對這行當裏的門路已經很熟悉了,甚至跟自己的兄弟提到過可以起火單做,這樣賺的可能會更多。
不過這行的上下分級制度其實是很嚴謹的,擁有一套神秘而獨立的地下體系,如果高老大離開了那些混混,就失去了整套體系提供的便利;而那批最初跟高老大套近乎、拉攏他入行的混混其實也是有目的的,因為當時高老大在本地已經漸有起色,腦子又笨,而且對煙花柳巷這些地方都很熟悉,所以那些人打算借高老大在當地的門路人脈開一條新的銷路出來,因此雙方一直屬於互相利用的關系,分開的話高老大斷了財路,那群混混也斷了在本地的銷路,所以根本無法分開,那些人也不可能會同意放走高老大,只會把他越拉越深。
文暢和張洋凡是聰明人,早就看透了這一點,所以一直不敢涉足太深,怕到時候東窗事發脫不了身,但高老大不會想這麽多,他只想賺錢,這種既賺得多又能免費玩兒新鮮女人的好事兒他怎麽可能錯過呢?
王清被擄走送到中途的窩點之後,那批混混向往常一樣讓高老大第一個下手破了她,這其實也是讓高老大越陷越深的一種途徑,畢竟第一個動手的自然會被女人視作最仇恨的對象,真出了事責任也最大,高老大可不會想這麽多,就直接連打帶罵的把王清給糟蹋了,剩下的混混隨後才動手,那之後的幾天王清更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精神逐漸崩潰,隨後又被那些混混們倒手了幾次,最終拉到了本地來,“賣”進了火車站附近的一家小店裏接客。
其實說是賣,但實際上卻是送,那些負責收人的店、以及中間倒手的幾批人說白了其實也都是這一完善體系中的一部分,目前開店的人是傀儡,幕後操縱這些店的人其實都是這些混混的自己人,不過雖說是自己人,但送女人過去的時候他們還是會像平常買賣一樣做出一個交易的形式來,這也是為防萬一而做的妥善準備。
畢竟這些人都是把腦袋別在褲腰帶裏幹活,萬一有一天被住了的話,警方肯定會順藤摸瓜想把這整個體系一窩端,如果整個體系被端了,所有的同夥都會被當做同案犯難逃一死。
而中途的幾次“交易程序”就有效的避免了這種事情的發生,他們明面上互相只是交易關系,實際上卻藕斷絲連是一個完整的體系中的不同部分,像是一條蚯蚓,無論哪個地方斷了,其他的部位都能照樣活動照常。
打比方說,就同等於一個小偷偷了東西之後把東西交給了同夥,同夥又拿出去自己銷贓,被抓了之後這些人自然都按同罪判處,因為他們都是小偷;而一個小偷偷了東西之後賣給了另一個人,另一個人又轉手買進一家店裏,店裏再賣,就算被抓了,那後面這些人算是什麽?同夥?不,充其量只能定你個幫忙銷贓或是購買贓物的罪名,就算是進去,只要稍微再找找關系托托人,沒幾年也就能出來繼續幹了,一路上的層層“煙霧彈”更會擾亂警方的視線,再想繼續深挖就難了。
而“貨物”一旦被送進店裏穩定下來之後,最初擄人、糟蹋人的那批人其實就不會再自己露面了,未免被報覆或被記住模樣,可高老大偏偏是個例外,因為這小子傻,說白了只是那群混混找的替罪羊而已,表面上對他畢恭畢敬的,實際裏只是一直把他當成個擋箭牌來使喚。
王清被送進店裏之後,他竟然又過去睡了王清幾次,最初王清痛恨他,掙紮,甚至試過幾次逃跑,甚至試圖用偷偷藏好的湯匙殺他,可越是這樣就越是讓高老大的征服欲倍增,最終換來高老大一次次的爆打折磨之後,逐漸的,王清喪失了對生的渴望和對逃走的信心,從痛苦變得麻木不仁,漸漸淪為了高老大的洩yu工具。
王清的轉變讓高老大心情大好,因此後來變得對王清格外的照顧,一有時間就帶著自己剛剛馴服的這條“狗”去買衣服、吃東西,最初大概是出於炫耀吧,但後來有一次兩人一起出去時,卻因為高老大平時的囂張跋扈引來了仇家的偷襲,高老大一個人受傷苦戰,王清趁機掏走他的錢包跑了。
高老大以為這次再把王清找回來就難了,然而好不容易解決了仇家,一個人奄奄一息地坐在小巷子裏抽煙時,王清的身影卻又再度出現,手裏拿著他的錢包,以及剛買回來的急救藥品和紗布。
高老大震驚了,而王清只是低著頭小心翼翼地幫他包紮傷口,事後高老大問她為什麽當時沒跑,那麽恨自己反而還救了自己?
王清只說了一句話:“我人生地不熟的真跑得掉嗎?你要是死了,他們只會打我打的更狠,我不想老挨打了。”
王清說出這句話時,高老大直接把她一把摟了住,也說了一句話:“王清,以後你是我的人,誰他媽再敢打你一下,我廢了他兩條腿……”
從那之後,王清一下就走進了高老大的心裏,高老大往那家店跑得更勤了,甚至因為幾次去時撞見王清在接客,氣得他直接把客人拽出來就打,因此惹了不少事,也逐漸和那家店背地裏的老板鬧僵了關系。
高老大甚至去和那些混混求情問能不能給王清贖身,都被混混們回絕了,理由是王清認識他們,給她太多的自由對整個團夥沒好處。
幾次談判失敗之後,脾氣暴躁的高老大最終做了一個沖動的決定,叫了批兄弟直接過去把那家店給砸了,告訴王清:“趕緊跑,回家,以後好好過日子再也別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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